國立中央大學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(台灣聯合大學系統)設置辦法

102.08.27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文化研究國際中心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102.12.04 文學院102 學年度第1 學期臨時院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國立中央大學「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(台灣聯合大學系統)」(International Master’s Program in Inter-Asia Cultural Studies,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)(以下簡稱本學程)經教育部101 年7 月20 日台高(一)字第1010114949 號文同意成立,隸屬主辦學院為文學院。

第二條 為整合台灣聯合大學(以下簡稱台聯大)系統(國立中央大學、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陽明大學)文化研究師資四大研究群(批判理論與亞洲現代性、當代思潮與社會運動、性/別研究、視覺文化),本校與台聯大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合作設置本學程,以跨領域與跨校合作的原則,規劃課程與活動,以培育人文社會領域具前瞻性之文化研究人才。

第三條 本學程設跨校學程委員會,學程委員由參與學程之台聯大系統內具相關學術專長之教師互推7 至9 人(參與學程之學校至少一人)擔任,任期三年。
第四條 本學程得設立相關委員會,以協助本學程事務之推動,其設置辦法另訂之。
第五條 本學程置主任一名,由跨校學程委員會遴選出本校專任教師擔任,報請校長聘兼之,負責綜理學程相關事務及執行學程委員會之決議。任期三年,得續任。
第六條 跨校學程委員會之職權如下:

一、 本學程之招生事務及入學考試(招生、轉系)資格審核。
二、 本學程之課程規劃、資格考試事務和學位資格審查、排定課程、獎助學金推薦等事項。
三、 本學程之運作、學生學業及生活輔導等事項。
四、 學分抵免及畢業學分認定審核。
五、 其他有關學程之相關業務。

第七條 本章程經跨校學程委員會通過,簽請文學院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